6成4包租契約不合格 房屋修繕違規項次最多

好房網報導

房價走高,「包租代管」被視為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住宅政策,行政院消保處在4、5月間針對市占率較高25家包租業者進行契約查核,昨公布結果指出,查核的50份轉租契約書,有32件不合格,總計違規219項次,契約書不合格率高達64%,契約內容整體不合率為29.2%。其中,房屋修繕部分違規26項次最多,但「租賃期間」問題影響最大。

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說,這次總共查核50份轉租契約書,每份契約書均查核「租賃期間、修繕、提前終止契約」等15項目,查核750項次,有219項次不符規定,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達29.2%,不合格內容散見在32份契約書中。

這次查核結果,房屋修繕部分違規、其他不利於承租人各26項次居違規之冠。陳世元說,房屋或附屬設備損壞時,原則上應由包租業負責修繕,包租業若遲未修繕,承租人得自行修繕,並請求償還台中房屋修繕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。

租賃期間雖僅違規18項次,但陳世元說,對承租的房客影響最大是「租賃期間」,像有包租業者給房客的租賃契約時間,超過房東允許的包租日期,這次個案就發現包租契約截至8月1日,但房客簽訂的轉租契約卻到8月20日,房客可能在8月2日就被要求搬家。

消保處表示,契約內容不符規定的包租業,經地方政府地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命其限期改正,已有28份契約改正完畢,其餘4份契約因消費者認為契約內容未影響其權益,考量契約安定性,未配合進行改正。

內政部地政司科長廖慶安說,不包括社會住宅在內,每年包租契約約簽定7800多件,違約比率偏高可能是因為有業者使用舊版契約,未來將把包租業者契約納入年度查核中。他提及,目前租賃爭議每年約千餘件,今年第一季就有600多件,推估可能是加強宣導、民眾意識抬頭。

消保處提醒,消費者於簽約前,除應確實檢視實際屋況,逐點核對轉租契約內容是否與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相同,若遇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業者,應請業者改正或拒絕簽約,並向各地方政府地政局(處)檢舉。

資料來源:20230812好房網